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2017年乌审召嘎查8口单井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苏里格气田分公司
鄂尔多斯市汇鋆工程环境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
编制单位:鄂尔多斯市汇鋆工程环境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强
报告编制人:高磊
电 话:13947741258
邮 编:017000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信息大厦A座1118
目 录
1、综述 1
1.1项目总体描述 1
1.2工程概况 2
2、工程环境调查依据 4
2.1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4
2.2其他依据 4
3、环境保护目标 5
4、 建设项目环保设计符合性调查 10
4.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符合性调查 10
4.2工程组成与实际建设情况符合性调查 11
4.3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符合性调查 15
5、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调查 17
5.1施工期生态环保措施 17
5.2施工期大气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9
5.3施工期水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9
5.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落实情况 20
5.5施工期噪声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21
6、井场生态恢复调查 22
7、结论及建议 27
附件 28
1、综述
1.1项目总体描述
项目总体工程情况见表1.1。
表1.1 项目总体情况统计表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2017年 呼和淖尔嘎查4口单井工程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 |
法人代表 | 王立刚 | 联系人 | 江涛 |
通信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七马路苏里格气田生产指挥中心 |
联系电话 | 18847700427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017000 |
建设地点 | 乌审旗乌审召嘎查 |
项目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辅助活动B1120 |
环评名称 | 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2017年乌审召嘎查8口单井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内蒙古绿洁环保有限公司 |
环评审批单位 | 原乌审旗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乌环审【2018】67号 | 审批时间 | 2018年10月25日 |
投资总概算 (万元) | 5600 | 环境保护投资(万元) | 65.8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 比例 | 1.17% |
实际总投资 (万元) | 5602 | 环保投资(万元) | 66 | 1.18% |
项目开工日期 | 2018年11月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19年3月 |
1.2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2017年乌审召嘎查8口单井工程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乌审旗乌审召嘎查;
4、建设单位: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
5、建设规模:本项目钻井8口,共设4个井场平台。其中3井丛井场2座,单井井场2座。直井井深3600m,直井单井设计产量为1.08×104m3/d,本项目直定向井8口,预计采气量8.64×104m3/d。建设内容包括:钻井工程、钻井废弃物储罐、道路工程、环保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等。
(6)工程涉及的拆迁:本项目所占用土地主要为灌草地和沙地,不涉及拆迁安置等问题;
(7)钻井工艺流程图见图1-1:

图1-1 钻井工艺流程图
(8)工程占地:本项目占地均为沙地和草地,不占地农田和林地,临时占地面积为67200m2,永久占地面积为5300m2,井场总占地面积为72500m2,具体情况见表1.2-1。
表1-2-1 工程占地情况一览表
单位名称 | 总占地面积(m2) |
永久 | 临时 |
井场 | 5300 | 44800 |
井场道路 | 0 | 16000 |
生活区 | 0 | 6400 |
合计 | 5300 | 67200 |
(9)项目投资:总投资56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18%,环保投资明细见表1.2.3。
表1.2.3环保投资明细表
环境要素 | 污染源 | 治理措施、设施 | 总价(万元) |
|
废气 | 扬尘 | 道路洒水降尘 | 1 |
废水 | 钻井废水 | 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60%用于钻井泥浆补充液或下口井表层钻进施工,40%由汽车外运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井场设置4个50m3的废液储存罐定期进行防锈防腐处理后,在储罐外设置围堰 | 2 |
井场施工生活污水 | 井场生活污水排入可移动环保厕所,生活污水暂存至生活污水暂存池内,定期清理并送至乌审旗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 2 |
噪声 | 钻井井场产噪设备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 | 1 |
固废 | 生活垃圾 | 集中收集,送至当地垃圾填埋厂 | 2 |
钻井岩屑 | 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在钻井施工过程中,钻头在破碎岩层的同时,通过空心的钻杆向地下注入钻井液,将钻头在破碎地层而产生的大量岩屑由循环的钻井液带到地面。地面的固控装置包括高性能泥浆振动筛和离心机,将钻井液中的岩屑分离,岩屑以滤饼形式经传输带输送至岩屑渣储箱,再经钩机转移至岩屑收集罐,由卡车拉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理;分离后的钻井液通过钻井泵再次打入井内。 | 12 |
钻井泥浆 |
压裂返排液 | 压裂返排液从井口排入废液缓冲罐,再经提升泵进入混凝沉淀罐,最终排入废液储存罐内,由汽车拉运至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 11 |
废机油 | 废机油经PE桶集中收集,PE桶底进行防渗处理(防渗采用两层厚度为0.5mm的土工膜,废机油暂存场地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10cm/s),定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1 |
风险 防范 | 井场 | 防井喷装置(1座井场)、井场围栏、警示标志 | 1 |
生态及 绿化 | 主要针对井场及临时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面积为67200m2 | 33 |
合计 | 66 |
备注:实际环保投资较环评中增加0.2万元,增加投资主要用于钻井岩屑、泥浆及压裂返排液的处置 |
2、工程环境调查依据
2.1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石油天然气开采》国家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10号,2011年6月1日;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5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10月01日施行;
(11)《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12月28日;
(12)《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鄂环发【2014】91号;
(13)《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事宜的通知》,鄂环发【2015】33号。
2.2其他依据
1、《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2017年乌审召嘎查8口单井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乌审旗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2017年乌审召嘎查8口单井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乌环审【2018】67号文)。
3、环境保护目标
井场周边1km范围内不涉及水源地和保护区。井场周边500m范围内环境敏感点和特殊保护目标位置关系统计表见表3-1,图3-3、3-2、3-3、3-4。
表3-1环境敏感点及特殊保护目标关系统计表
环境 要素 | 保护对象 | 相对井场 | 环保目标 |
方位 | 最近距 离(m) | 人数 |
环境 空气 | 井场周边2.5 km范围内的敏感点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
苏53-7 | 居民点1 | 东北 | 2400 | 3户,12人 |
居民点2 | 东北 | 2210 | 3户,11人 |
苏53-86-76 | 高岭才登 | 西北 | 1110 | 15户,55人 |
苏10-21-61、苏10-21-59、苏10-22-60 | 居民点3 | 西 | 1980 | 3户,12人 |
居民点4 | 西 | 1700 | 4户,11人 |
苏10-21-65、苏10-21-63、苏10-22-66 | 居民点5 | 东南 | 2370 | 2户,6人 |
环境 噪声 | 居民点 | 井场周边200 m无敏感点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 |
地下水 | 各井场所在地周边无饮用水井及水源保护区,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
生态 | 植被 | 被破坏植被恢复率100% | 井场、采气作业区、道路施工场地和周围为重点 |
图3-1项目在苏10、苏53区块中位置
图3-2项目与沙地柏保护区位置关系图
图3-3项目与哈头才当水源地位置关系图

图3-4项目位置图
4、建设项目环保设计符合性调查
4.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符合性调查
环评要求与实际情况见表4-1,主要井场分布图见图4-1
表4-1环评要求与实际情况符合性一览表
序号 | 井场名称 | 井型 | 井深 (m) | 产能 (万m3/d) | 井口坐标 | 地理位置 | 符合性说明 |
西安80 | 经纬 |
X/ Y | X/Y |
1 | 3丛式井 | 苏10-21-65 | 直井 | 3600 | 1.08 | 4331910/ 19295077.4 | 39°05′46"/ 108°37′53" | 乌审召镇乌审召嘎查 | 符合环评要求 |
苏10-21-63 |
苏10-22-66 |
2 | 3丛式井 | 苏10-21-61 | 4331910/ 19293877.4 | 39°05′45"/ 108°37′03" |
苏10-21-59 |
苏10-22-60 |
3 | 单井 | 苏53-7 | 4336100.5/ 19289855.4 | 39°07′57"/ 108°34′11" |
4 | 单井 | 苏53-86-76 | 4334978/ 19288870 | 39°07′20"/ 108°33′31" |
4.2工程组成与实际建设情况符合性调查
建设项目环评中详细介绍了项目工程组成,我们通过环评中工程组成情况与实际建设情况对比来说明建设项目工程组成与实际建设的符合性。具体说明见表4-2。
表4-2环评要求及实际情况符合性统计表
工程 类别 | 项目组成 |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情况 | 符合性说明 |
主体 工程 | 井场工程 | 本项目钻井8口,共设4个井场平台。直定向井单井产量为1.08×104m3/d,总采气量8.64×104m3/d | 本项目钻井8口,共设4个井场平台。全部为单井。直定向井单井设计产量为1.08×104m3/d,本项目总采气量8.64×104m3/d。 | 符合 要求 |
钻井工程 | 本项目共计4口单井,共设4座井场平台(各井口相距10m,井下靶点方向不同)。本项目在钻井过程中采用“混合收集、破胶脱稳压滤”及“大罐循环、沉淀固液分离+随钻随拉运”两种泥浆不落地工艺。 | 钻井废水部分循环利用,剩余部分送往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分离出的岩屑及泥浆在固渣储存箱暂存,送往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 符合要求 |
辅助 工程 | 施工生活 | 每座井场设有临时的生活区,施工生活区与井口距离不小于100m,施工生活区占地面积为1600m2,为移动式钢结构野营房 | 施工生活区占地面积为1600m2,为移动式钢结构野营房 | 符合要求 |
储运 工程 | 储罐区 | 每座单井设废液储罐4个,每个50m3,储存压裂返排液及钻井废水 | 每座单井设废液储罐4个,每个50m3,储存压裂返排液及钻井废水 | 符合要求 |
每座单井设固渣储存箱3个,每个20m3,储存钻井泥浆和钻井岩屑 | 每座单井设固渣储存箱3个,每个20m3,储存钻井泥浆和钻井岩屑 | 符合要求 |
每座单井设废液缓冲罐4个,每个50m3 | 每座单井设废液缓冲罐4个,每个50m3 | 符合要求 |
每座单井设混凝沉淀罐1个,为10m3 | 每座单井设混凝沉淀罐1个,为10m3 | 符合要求 |
每座单井设1个容积不小于50m3放喷池或放喷罐 | 每座单井设1个容积不小于50m3放喷池或放喷罐 | 符合要求 |
每个井场设生活污水暂存池1个,容积5m3,用于收集储存生活污水,该暂存池位于施工生活区 | 每个井场设生活污水暂存池1个,用于收集储存生活污水 | 符合要求 |
每座单井设2个柴油储罐,每个30m3,储存柴油 | 每座单井设2个柴油储罐,每个30m3,储存柴油 | 符合要求 |
库房 | 每座井场设置3个库房,单座库房占地面积为115m2,用于储存钻井固井及完井压裂等作业所需的原辅材料 | 每座井场设置3个库房,用于储存钻井固井及完井压裂等作业所需的原辅材料 | 符合要求 |
道路工程 | 本项目修建4条施工道路,长度为142.5m,路面宽均为4m的砂石道路 | 本项目修建4条施工道路,长度为142.5m,路面宽均为4m的砂石道路 | 符合要求 |
公用 工程 | 供水 | 每座井场设置一个自备水井,用于井场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 | 自备水井用于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 | 符合要求 |
供电 | 钻井采用的电源均为柴油发电机 | 钻井采用的电源均为柴油发电机 | 符合要求 |
环保 工程 | 水污染物防治 | 钻井废水 | 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60%用于钻井泥浆补充液或下口井表层钻井施工,40%由汽车外运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 钻井废水部分用于钻井泥浆补充液或下口井表层钻井施工,剩余由汽车外运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 符合要求 |
生活污水 | 各钻井井场采用移动环保厕所,生活污水暂存至生活污水暂存池内,定期清理后,送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 各钻井井场采用移动环保厕所,生活污水暂存至生活污水暂存池内,送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 符合要求 |
大气污染防治 | 动力燃料 | 采用0#柴油作为燃料 | 采用0#柴油作为燃料 | 符合要求 |
气井放喷 | 设置1个容积不小于50m3放喷池或放喷罐 | 设置1个容积50m3放喷池或放喷罐 | 符合要求 |
噪声防治措施 | 钻井动 力设备 | 柴油机、钻井泵和泥浆泵等设备设减振设施 | 柴油机、钻井泵和泥浆泵等设备设减振设施 | 符合要求 |
固体废物处置 | 钻井泥浆 | 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收集至固渣储存箱后由汽车外运集中处置 | 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收集至固渣储存箱后由汽车外运至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 符合要求 |
压裂返排液 | 压裂返排液从井口排入废液缓冲罐,再经提升泵进入混凝沉淀罐,最终排入废液储存罐内,用于井场循环利用,剩余压裂返排液拉运至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 压裂返排液从井口排入废液缓冲罐,再经提升泵进入混凝沉淀罐,最终排入废液储存罐内,用于井场循环利用,剩余压裂返排液拉运至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 符合要求 |
钻井岩屑 | 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每座井场均收集至3个20m3的固渣储存箱后由汽车外运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 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每座井场均收集至3个20m3的固渣储存箱后由汽车外运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 符合要求 |
废机油 | 废机油经PE桶集中收集,PE桶底进行防渗处理(防渗采用两层厚度为0.5mm的土工膜,废机油暂存场地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10cm/s),定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废机油经集中收集,收集区域进行防渗处理(防渗采用两层厚度为0.5mm的土工膜),定时交由有达拉特旗忠信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 符合要求 |
放喷测试过程中产生的废液 | 气井放喷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收集在50m3燃烧罐中(燃烧罐为钢制罐或砖混结构废水池,砖混结构废水池下铺2层防渗土工膜,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7cm/s),定期收集 | 定期收集放喷测试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与压裂返排液一起交由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 符合要求 |
生活垃圾 | 施工中生活垃圾采用垃圾袋集中收集,定期送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 | 施工中生活垃圾采用垃圾袋集中收集,定期送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 | 符合要求 |
事故 防范 | 风险管理 | 集气站有HSE作业指导书,岗位建有标准操作卡,针对不同的事故类型编制事故风险应急预案 | 集气站有HSE作业指导书,岗位建有标准操作卡,针对不同的事故类型编制事故风险应急预案 | 符合要求 |
防渗 | 防渗工程 | 对厂内储罐区、钻井作业区等可能产生物料泄漏的池体、建构筑物、污染区地面及生活污水暂存池等进行一般防渗(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7cm/s),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进行收集处理,以有效防止泄漏物料渗入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废机油暂存场地进行重点防渗,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10cm/s | 废机油暂存场地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250px/s);燃烧罐砖混结构废水池下铺2层防渗土工膜,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175px/s),对厂内储罐区、钻井作业区等可能产生物料泄漏的池体、建构筑物、污染区地面及生活污水暂存池等进行一般防渗(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175px/s),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进行收集处理,以有效防止泄漏物料渗入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废机油暂存场地进行重点防渗,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250px/s | 符合要求 |
生态保护措施 | 临时占地草地进行绿化 | 绿化面积为67200m2,井场采用播撒适宜当地生长的植物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 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按照10kg/亩方式撒播草籽,累计撒播草籽1009kg,植被恢复面积51200m2 | 符合要求 |
4.3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符合性调查
建设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具体说明见表表4-3。
表4-3建设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建设项目环评批复要求 | 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 备注 |
1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釆取加盖篷布、场地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物料堆场应远离周边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加强对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釆取加盖篷布、场地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物料堆场周边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 | 符合批复要求 |
2 |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泥浆不落地钻井工艺,禁止建设泥浆池。钻井废水优先用于配置钻井泥浆,剩余部分运送至有资质的钻井废弃物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定期运送至中石化西南石油公司苏里格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严格落实井场分区防渗措施,强化钻井施工作业区、钻井废液及岩屑储存区等不同区域的防渗措施,以防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 钻井阶段执行泥浆不落地钻井工艺,未建设泥浆池。60%用于钻井泥浆补充液或下口井表层钻进施工,40%由汽车外运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井场设置4个50m3的废液储存罐定期进行防锈防腐处理后,在储罐外设置围堰严格落实井场分区防渗措施,强化钻井施工作业区、钻井废液及岩屑储存区等均落实防渗措施,未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 符合批复要求 |
3 |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压裂返排液、钻井岩屑、废弃钻井泥浆分类收集后,送至有资质的钻井废弃物处理厂统一处理,不得外排。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C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转移运送过程中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垃圾处理场所统一处理,不得外排。 | 压裂返排液60%用于井场循环利用,剩余压裂返排液拉运至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每座井场均收集至3个20m3的岩屑储存箱,定期由汽车外运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钻井泥浆收集至固渣储存箱后由汽车外运至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废机油经集中收集,收集区域进行防渗处理(防渗采用两层厚度为0.5mm的土工膜),定时交由达拉特旗忠信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 符合批复要求 |
4 | 落实噪声污防治措施。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井场周边环境敏感点采取设置临时声屏障等有效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确有需要夜间施工作业的,须报请我局批准,并对外公示。 | 根据钻井工程设计可知,本项目将高噪声设备集中于平台中部,远离了噪声敏感建筑物,有效利用噪声的距离衰减作用;柴油发电机旁边采取设置移动式隔声屏,安装消声装置;排气管朝向避开农户集中分布的方位;泥浆泵通过加衬弹性垫料以减振降噪;在钻井过程中需平稳操作,避免产生非正常的噪声。 放喷池设置4m 高的迎火墙,大幅降低测试放喷噪声对井场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 符合批复要求 |
5 | 项目建设时应强化生态保护工作,做好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各种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活动范围之内,尽可能地不破坏原有地表植被和土壤,严禁乱砍滥伐、随处取土。施工结束后,须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建设单位须制定详细的生态植被恢复措施与计划,并安排足够的生态恢复专用资金,确保生态恢复措施落实到位。项目建成后应采取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 | 优化道路布局,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鼓励建成硬质路面。 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减少原有植被和土壤的破坏。对于植被 生长较好的地段,不设置工棚、料场等。道路干线和井区道路施工作业带两侧宽度控制在4m范围内。施工便道在施工结束后,属草地和荒地的撒播草种或沙柳等生长快、耐干旱的品种,尽快复垦并与周围生态景观协调一致。加强道路边坡防护:边坡植物宜选择种植生长快、郁闭早、根系发达、耐干旱、耐贫瘠、防护作用持久的优良灌木,形成边坡防护体系。单井、道路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面积。 | 符合批复要求 |
6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运营中应按相关规范要求保证安全防火间距,防止井喷、井漏、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强化运营期维护管理,提高巡井频率。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做好规划控制,禁止在井场周围防护距离内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设备和物资,加强与当地人民政府的应急联动和演练。 | 项目运营中应按相关规范要求保证安全防火间距,无井喷、井漏、爆炸等事故发生;井场周围防护距离内未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制定了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原乌审旗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150626-2019-03L-L。配备环境风险应急设备和物资,加强与当地人民政府的应急联动和演练,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加强柴油运输过程管理,对易发生泄漏的部位实行定期的巡检制度,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执行防火、防爆、防雷击、防毒害等各项要求 | 符合批复要求 |
5、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调查
5.1施工期生态环保措施
环评要求:
项目施工过程中地面开挖可能会对现有植被造成破坏,影响区域生态环境,应采取如下措施减小对植被的破坏:
(1)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避开雨季和大风天气。植被恢复工作应该施工完一段,恢复一段,做到沿线植被及时恢复;
(2)项目组应该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做好施工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规范操作。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小占地范围,最大程度的避免对地表植被的碾压;
(3)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集体预先对当地稀有的、被保护的植物认知学习。施工期应安排专人对沿线植被做调查,对前线的植被情况充分了解,对珍贵物种必须做有效的移植或者避绕措施;
(4)为确保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措施的顺利实施,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留下足够的人员和资金进行此项工作,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建设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植被恢复工作,负责定期对植被补水、施肥等,确保施工所破坏的区域的植被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
(5)建设单位应安排专人对天然气井场沿线植被日常维护,对由于干旱、病虫害和养肥等原因造成管线上方及两侧土壤裸露的,应该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恢复区植被覆盖率长期达100%。
项目施工对当地生态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对植被的破坏,但对当地野生动物的影响不能忽视。对当地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如下:
①施工前,应该对施工人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对当地珍惜保护物种的认知。使他们施工期认识到维护物种多样性、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学会识别珍惜野生动物;
②施工过程中不得驱赶、惊吓野生动物,更不得捕杀当地的野生动物;
③施工时,应派专人对动土的前方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现前方有野生动物迁徙,应立即叫停后方施工,充分做好对当地野生动物迁徙等避让工作。
落实情况:
(1)井场施工前优化道路布局,减少土地占用;施工过程中道路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缩小了施工范围;
(2)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车辆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减少原有植被和土壤的破坏;
(3)施工过程中无法避让必须占用的植被,挖掘时将表层土、底层土分开堆放,在施工结束后分层回填,恢复原土层,保护土壤肥力,以利后期植被恢复;
(4)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根据相关要求将施工场地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本项目植被恢复及防风固沙措施见表5-1。
表5-1 植被恢复及防风固沙措施一览表 单位:m2
名称 | 总占地面积 | 占地类型 | 占地面积(m2) | 恢复内容 | 植被恢复 |
全部 井场 | 67200m2 | 沙地 | 42880 | 临时占地的土地平整、覆土、播撒沙蒿等事宜当地生长的植物草籽 | 临时占地总面积67200m2植被恢复面积约51200m2。该项目共建设进场道路4条,总面积为2280m2,巡检车定期通过进场道路巡检,不进行植被恢复,恢复率为76% |
草地 | 24320 |
5.2施工期大气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评要求:
施工过程中的废气主要来自于带动钻井的柴油机运转时产生的烟气和火炬放空烟气,钻井期一结束,废气排放也随之消失,因此这部分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在管道对接工序过程中产生少量焊接废气、打磨废气,间歇产生,焊接及打磨均处于空旷地带,自然扩散条件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扬尘来自于土地清理、挖掘、土方转运和堆积,大部分是由车辆在工地的来往行驶引起的。该项目由于占地面积小,施工期短,施工扬尘通过一定的洒水降尘措施,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落实情况:
(1)施工现场进行道路洒水抑尘;
(2)施工过程中尽可能缩小施工范围,施工现场出现四级的大风天气时停止施工活动;
(3)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指定的区域堆放;
(4)大型车辆出入时对进场道路进行洒水逸尘,对施工过程中车辆速度进行控制,减少扬尘污染。
5.3施工期水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环评要求:
钻井期废水包括钻井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1)钻井废水
项目钻井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石油类等,钻井废水回用于配置钻井泥浆,钻井结束后运至中石化西南石油公司苏里格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明显影响。
在暴雨季节(根据资料该地区最大暴雨可以达到50mm/d)施工时应注意防雨防洪,避免因暴雨使钻井废水外溢,具体措施如下:
①钻井废液、再生钻井液及分离后的固相分别存放在岩屑收集装置废液储存罐、固渣储存箱及岩屑收集装置暂储;
②各储存设施采用钢架支撑和高强度塑料膜组成,均设防雨棚,雨水不会进入储存装置,造成钻井废液、再生钻井液等溢流现象。
(2)生活污水
井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用于井场作业区泼洒抑尘及绿化,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集中收集后经罐车运至中石化西南石油公司苏里格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不外排。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落实情况:
(1)钻井废水部分用于钻井泥浆补充液或下口井表层钻井施工,剩余由汽车外运至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2)压裂返排液从井口排入废液缓冲罐,再经提升泵进入混凝沉淀罐,最终排入废液储存罐内,用于井场循环利用,剩余压裂返排液拉运至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3)各钻井井场采用移动环保厕所,生活污水暂存至生活污水暂存池内,送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4)由于各井场布置比较分散,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小且污染负荷轻,施工人员盥洗废水用于井场作业区泼洒抑尘及绿化,井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集中收集后经罐车送当地天然气处理厂集中处置,不外排。
5.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落实情况
环评要求:
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钻井泥浆、井下作业废液、钻井岩屑、废机油、管道施工废料和生活垃圾。
废弃钻井泥浆经分离、泥浆再生等处理后回用;岩屑及废渣排入2个20m3的固渣储存箱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压裂液返回撬装压裂液处置装置,分出液相进可拆卸储存池进行配置压裂液基液,固相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井场密闭桶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施工废料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废焊条、焊渣等。根据类比调查,施工废料产生量按0.2t/km估算,工程产生的施工废料约为1.2t,施工废料外售综合利用。
钻井期钻井队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4.48t/井,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落实情况:
(1)泥浆储存于暂存罐后由汽车外运至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2)对于施工阶段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随车辆运输至乌审旗垃圾处理厂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经集中收集后回用;
(3)开挖的土方全部利用于进场道路、检修道路和低洼地等的回填,无弃土产生;
(4)废机油定期交由达拉特旗忠信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5.5施工期噪声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环评要求:
(1)根据钻井工程设计可知,本项目将高噪声设备集中于平台中部,远离了噪声敏感建筑物,可有效利用噪声的距离衰减作用;
(2)柴油发电机旁边采取设置移动式隔声屏,安装消声装置;排气管朝向应避开农户集中分布的方位;
(3)泥浆泵通过加衬弹性垫料以减振降噪;
(4)在钻井过程中需平稳操作,避免产生非正常的噪声;
(5)放喷罐可大幅降低测试放喷噪声对井场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6)放喷罐区需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进行防渗处理;
(7)建设方在钻井阶段需做好周围居民沟通解释工作,并进行噪声监测,对噪声超标范围内的居民通过采取临时撤离措施,可避免环保纠纷。
落实情况:
(1)项目选址合理,将高噪声设备集中于平台中部;
(2)柴油机发电机等噪声较大设备置于全封闭厂房内,加装减震措施;
(3)控制车辆运输速度,途经居住区时必须减速慢行,禁鸣喇叭;
(4)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出现扰民现象。
6、井场生态恢复调查
环评要求:
施工期应注重水土保持,最大限度降低对土壤的破坏,降低水土流失。具体措施如下:
(1)管道施工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使工程对土壤养分的影响降至最小,以利于恢复植被的生长;
(2)做好施工过程中固废的收集,防止金属边角料混入土层而污染土壤;
(3)施工结束后对土地适当灌溉并及时恢复原土地利用性质,对临时工程进行拆除并恢复地貌,以加快土壤结构修复,减少对土地的影响;
(4)按施工作业带宽度确定植被恢复范围,采用插播沙蒿网格固沙,尺寸为750px×750px,并洒草籽10kg/亩。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一定程度上减少工程施工后造成的水土流失。
落实情况:
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种植沙蒿网格,在网格内撒播草籽,撒播草籽768kg,临时占地总面积为67200m2,其中进场巡检道路不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面积51200m2,恢复率76%:
现场照片:


井场植被恢复情况
7、结论及建议
根据环境调查现场调查和核实,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2017年乌审召嘎查8口单井工程项目在建设整个过程中,基本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施工与环保工程建设,该工程各项措施已经按照环评要求基本落实。环境调查提出以下建议:
加强井场的巡线工作,对植被覆盖率较低区域采取补种措施。
附件
附件1:《原乌审旗环境保护局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2017年乌审召嘎查8口单井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乌环审【2018】67号文);
附件2:验收调查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3:应急预案备案表;
附件4:《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2017年乌审召嘎查8口单井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及签到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 填表人(签字): 江涛 项目经办人(签字): 江涛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长城钻探苏里格气田分公司2017年呼和淖尔嘎查4口单井工程 旗第五批管线项目旗第五批管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地点 | 乌审旗乌审召嘎查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辅助活动B1120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项目中心坐标 | 4318168/19293056 |
设计生产能力 | 本项目钻井8口,采气量8.64×104m3/d | 实际生产能力 | 钻井4口,采气量8.64×104m3/d | 环评单位 | 内蒙古绿洁环保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原乌审旗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乌环审【2018】67号文 | 环评文件类型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开工日期 | 2018年11月 | 竣工日期 | 2019年3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验收单位 | 鄂尔多斯市汇鋆工程环境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 | 验收检测时工况(%) |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56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65.8 | 所占比例(%) | 1.17%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5602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66 | 所占比例(%) | 1.18% |
废水治理(万元) | 4 | 废气治理(万元) | 1 | 噪声治理(万元) | 1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26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33 | 其他(万元) | 1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年平均工作时 | 8760h/a |
运营单位 | 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50626559377992H | 验收时间 | 2020.5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 (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 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 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 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 量(12) |
废水 | 0.0000 | ———— | ———— | 0.0000 | 0.0000 | 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化学需氧量 | 0.0000 | 0.0000 |
|
|
| 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氨氮 | 0.0000 | 0.0000 |
|
|
| 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石油类 | 0.0000 | 0.0000 |
|
|
| 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废气 |
| ———— | ———— |
| ———— | 0.0000 | ———— | ———— | 0.0000 | ———— | ———— | 0.0000 |
二氧化硫 |
|
|
| 0.0000 | 0.0000 | 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烟尘 |
|
|
| 0.0000 | 0.0000 | 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工业粉尘 |
|
|
|
|
| 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氮氧化物 |
|
|
| 0.0000 | 0.0000 | 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0.0000 | 0.0000 | 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生活垃圾 |
|
|
| 0.0000 | 0.0000 | 0.0000 |
|
| 0.0000 |
|
| 0.0500 |
废机油(t/a) |
|
|
| 0.0000 | 0.0000 | 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
|
|
|
|
| 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 (4)-(5)-(8)- (11) +(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生活垃圾----万吨/年;








